中国电建贵阳院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省能源局关于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209号)批准建设,
建设规模:本光伏项目总装机100MW,项目拟用地约2300亩,光伏建设支架低端离地高度不低于1.8m,采用长期土地流转租用方式。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暂拟1回110KV出线接至220KV纳夜汇集站。
建设工期:自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预计建设工期6个月)。
望谟县盛黔新能源 为本次招标人,负责望谟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的开发与建设,并负责签署并执行合同。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对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场内外道路新建及扩建工程、升压站、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等工程土建及安装、环水保工程)从施工准备、建设施工、设备采购验收、建安调试验收、试运行、尾工尾项等直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进行监督管理服务,以及其它相关工程监理服务。
2.3 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时间区间:
工程建设工期6个月,完工资料整理验收和移交3个月,监理服务时间共计9个月。质保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