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因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扎煤公司各单位
2.2 规模: 年产1790万吨
2.3 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 |
DC160/110Y |
台 |
1 |
型号仅供参考,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2.5 交货地点: 物资公司五十五库。
2.6交货期:合同签订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须提供整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同一标段里,如果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2日9:00起至2022年05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