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2-220022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保定黄花沟项目所需的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已落实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保定市黄花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西起西三环(0+000),东至瑞祥大街东523米(10+789)处,长度为10.789km。河道工程:包括拓浚河道、加固堤防、建设生态护岸、新建及拆建蓄水闸、拆建沿线主要阻水桥梁和新建巡河路等内容;水环境治理工程:包括建设截 污管道与雨水管道,新建初雨调蓄池等:生态景观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景观工程、滨水海绵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
2、招标范围: 保定黄花沟项目所需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包件一: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单位 |
1 | 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 | C15~C50、C20细石混凝土、C25透水混凝土、F100、F150、P6、W4、W6 | 61607 | m³ |
包件二: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单位 |
1 | 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 | C15~C50、C20细石混凝土、C25透水混凝土、F100、F150、P6、W4、W6 | 61607 | m³ |
注:1)本次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中标单位供应正常情况下,原则上各节点混凝土供应由中标单位负责,若中标单位混凝土供应未能达到发包方满意,发包方有权让中标本项目混凝土供应的另一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供应混凝土,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本次招标,一家单位仅能中标一个包件。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8、买方付款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买方无法抵扣,其无法抵扣的税款由卖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20公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 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