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博兴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静载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3515,招标人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博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电厂厂址规划容量为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机组,留有扩建条件。汽轮机设备为上海汽轮机厂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汽轮机。锅炉设备为哈尔滨锅炉厂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装置和脱硝装置。
本静载检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静载检测严格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执行。桩基静载检测合格,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数量(根)桩型PHC-600AB(110)20根;桩型PHC-600AB(130)46根;桩型PHC-800AB(130)3根。单桩水平静载检测数量(根)桩型PHC-600AB(110)20根。(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2其他:2.2.1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2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乡境内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厂址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通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桩基检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9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