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办公大楼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办公大楼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锦发改备案[2017]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一至四层层高5.4米,五至十六层层高3.9米。
2.3 计划工期:300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含本项目的装修方案及装修施工图设计、装修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2.施工、采购部分:包括办公楼的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包含营业大厅及中空部分、VIP客户室及其它办公区域、员工活动中心、员工食堂、党建活动中心、培训中心、纪检谈话室、陈列室、档案室等职能区域的装修改造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不包括办公家具),金库、保险箱库基础装修工程(不包括设备采购),热水及净水系统(包括设备采购),室外及地下停车场环境及附属工程,大楼消防工程、亮化工程(包含楼顶发光字体)、给排水工程等;强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远程监控中心、广播会议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包括强电部分采购安装)等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办公楼装修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供应能力、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由具备本公告规定资质条件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2.2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2.3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全国 平台(贵州省)办理 CA 锁,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全国 平台(贵州省)系统提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