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6月2日9:00至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在中拍平台 按现状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 |
租赁年限 |
面积(㎡)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 (元) |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市场场地壹拾伍年租赁权 |
15 |
约3588.97㎡(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金不因面积的增减而调增调减) |
500000.00 |
600000.00 |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 查阅相关资料,于2022年6月1日17:00前按竞买须知要求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竞拍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贵港市金槌拍卖
账 号:45050175375500000278
展示时间:2022年5月30-31日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市场场地壹拾伍年租赁权,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2022年6月2日9:00至11:00止。
四、本次拍卖物品说明及瑕疵声明
1、拍卖标的: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三里市场场地壹拾伍年租赁权(具体详见清单)。以第一年年租金金额竞价,起拍价:500000.00元,租金收取按每3年为一期的方式计算,成交价为第一期(第1-3年)每年年租金;第二期起,期内每年年租金在上一期最后一年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期内每年年租金保持不变。竞拍保证金600000.00元(竞拍保证金成交后转为首期租金及押金,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成交价的5%,软件服务费(标准按网络平台规定)由买受人向网络平台按规定支付。
2、标的物状况及特别的交付说明:
(1)场地仅用于作市场、商超、餐饮等商业经营使用。
(2)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接收场地后须在10个月内自行出资将市场拆除及改建成不少于占地面积2000㎡(如按审批许可达不到2000㎡则按审批许可的面积为准)的二层市场(第一层净层高不低于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第二层不低于4米的建筑结构),申请建设相关许可时须以委托人名义报建,第一层须报建成永久性建筑,建筑物基础须为3层混凝土结构以上基础。
(3)场地内的地台至少抬高到北边街道水平并进行混凝土硬化(硬化层厚度不小于10cm), 建筑物周边地面混凝土硬化层厚度不小于15cm;完成场地内雨水污水排泄设施改造(雨水污水排泄设施须分开,地面主排水沟深度不小于40cm,宽度不小于40cm,排水坡度不小于4‰,排水沟内须硬化抹灰,场地对外排水排污去向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整个改造过程中的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
(4)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完成租赁合同签订,且签订租赁合同前买受人须先向委托人支付540万元作为拆建改造保证金(保证金作为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拆建完成时对房屋原值补偿420万元及委托人市场重建期的租金120万元补偿),如买受人不能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拆建改造保证金并完成合同签订,视为放弃买受人权利,买受人所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平台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不予退还,委托人可对标的另行处置。
委托人接收拆建改造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贵港市交投市场 ;
帐 号:2116710609100112502。
(5)拆建改造保证金视建设工程进度进行返还,买受人按照委托人审核的拆建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全部退完给买受人;若买受人未完全按照委托人审核同意的拆建改造方案实施或因其他原因拆除旧建筑后未能按方案重建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其拆建改造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权利。买受人按委托人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拆建改造后的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等合规要求,经相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买受人在未经验收合格情况下直接投入使用,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签订租赁合同后30天内买受人须将建设图纸报委托人审核后并签订拆建改造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拆建改造。
(7)买受人对市场进行拆建改造需符合当地乡镇的规划要求,如需获得其他部门单位的审批许可,委托人仅协助提供相关的必要信息材料,其他沟通协调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报批报建相关费用成本,且不得以无法获得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审批许可为由,向委托人提出补偿或终止合同。
(8)买受人须在接收场地后3个月内按本须知第四条2项第(2)、(3)的要求对场地内的建筑进行拆建改造,接收场地后10个月内须完成拆建改造并投入经营使用(如遇自然灾害或疫情类不可抗力原因则顺延),否则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买受人在5天内将租赁场地交还给委托人,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所交的租赁押金、首期租金(三个月)及拆建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外,免租装修整改期取消,并且买受人须支付2个月(免租金办理报建期)的场地占用费(占用费收取标准按成交年租金计),占用费支付完毕后,双方互不追责,否则委托人保留追讨进一步损失的权利。
(9)此场地内必须保留1500㎡农贸区(如另有场地重新安排或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减少或撤消)。
(10)买受人如需对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设施进行重大拆改,须报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按照租赁合同买受人单方违约相关条款处理。
(11)买受人在对市场进行拆建改造过程中,所有一切的安全、法律及其他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相应赔偿。
(12)买受人需自行妥善处理与当地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自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相邻权争议问题。买受人需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签订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此风险。买受人接收场地后,如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的,委托人不同意因此终止租赁关系。
(1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不得将此场地整体转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应先通过书面方式向委托人申请并获得委托人同意,同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①如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次承租人),须取得委托人同意并将转租(或分租)合同向委托人备案;
②转租(或分租)的租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结束时间;
③转租(或分租)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时间周期不得大于委托人与买受人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收取时间周期(如:委托人与买受人合同中约定租金按季度收取,则买受人在转租或分租合同中的每期租金收取时间跨度不得大于一个季度),如有特殊情况,向委托人申请同意后另行处理;
④为确保买受人的履约能力,买受人必须在转租(或分租)合同里明确收款账户,且收款账户名称需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买受人不得用其他账户收取次承租人的租金;
⑤买受人将该场地部分转租(或分租)给次承租人时,合同中约定次承租人必须遵照委托人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场地,服从委托人监督管理。委托人有权对转租(或分租)合同的情况向次承租人核实。
⑥买受人对场地进行的改造须将改造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并签订改造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整个改造过程中的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和费用均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租赁合同不因改造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办理及能否改造完成而影响履行。
⑦买受人所经营的业态如涉及消防部门二次审批的,由买受人自行出资整改及向相关部门报备审批。
⑧买受人使用场地上的设施设备或建筑物由买受人管理使用并出资维修维护,租赁期满后保证正常使用交回;
⑨买受人在场地上改造或建设的建筑物(包含但不限于门、窗、地板、天花板、消防、水电设施等建筑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或结束后保持完好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3、因租赁物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已通知原承租人在竞拍成功之日起两个月内腾退,届时其是否腾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待原承租人腾退出场后再行交付租赁物,竞买人需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此风险。具体场地交付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以买受人预留
5、标的物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物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
7、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8、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物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各项证书、手续情况及现状等),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租赁条件和标的使用范围
1、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2、本场地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业态及国家禁止的行业,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
3、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买受人可自行根据经营需要对场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加的费用以及报批报建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改造施工时需遵守当地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负责。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形成物租期中止或届满后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4、买受人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一切证件,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可提供场地租赁证明协助办理。
5、买受人对承租场地的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委托人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遵守管理的各规章制度,维护好经营秩序。
6、在承租期间,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报装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做好场地的安全保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为保障消防安全,租赁场地不能居住及留宿。如委托人主管部门或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就租赁场地下达整改通知的,买受人必须按通知限时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以及违反上述约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7、买受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如租赁税),委托人不承担承租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8、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城建规划)导致场地不能按期经营,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委托人不需对买受人做任何经济补偿。
9、租赁合同届满或买受人提前违约等其他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对场地及附着物的扩建等资产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对买受人作任何补偿,如委托人不需要买受人扩建的附着物等资产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将场地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押金、首期租金等费用(押金按不少于成交年租金的六个月租金额收取,租金按季度提前10天交付),逾期不签订或未支付完前述款项的视为放弃买受人权利,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将租赁物另行安排。
七、拍卖方式
通过中拍平台 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须知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八、拍卖流程
登录中拍平台,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联系我公司咨询、展示看样→将保证金缴纳至账户,携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在竞拍界面完成报名→参与竞拍→成交后缴纳佣金→联系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转/退保证金。
九、标的展示时间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现场展示时间:2022年5月30-31日(9:00-12:00,15:00-17:00)
2.网上展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3.现场展示
4.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网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中拍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中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出价竞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应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十一、成交确认及付款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于2022年6月3日(星期五)8:30-12:00 、15:00-17:30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买受人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或
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