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润泉商务写字楼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泉市润泉商务写字楼改造工程(EPC)已由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5-522702-04-01-256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润泉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包含办公、商务、会议室、后勤(食堂、管理用房、停车场等)、公寓、信息化系统、空调暖通设备、消防系统、公共服务功能、政务中心配套服务等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中标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福泉市润泉商务写字楼改造工程(EPC)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预定工期(日历天):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设计周期 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3、申请人拟派设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