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三角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综合区域及新华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三角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综合区域及新华路道路拓宽改建工程监理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112- 520181-04-05-2610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城市更新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含建筑外墙形象改造、室外电气管线改造、室外排水设施改造、道路与消防安全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公共环境改造、沿道路停车位改造等。其中新华路步行街为重点提升改造对象。(2)新华路改造:新华路道路南起星云路,北至富强路,道路长度约425米,现状道路宽度约为6米,道路拓宽改建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近期拓宽至12米,为双向两车道。建筑安装工程费6446.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含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程( 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外部协调工作等(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含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程( 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外部协调工作等(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