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已由碧江高新区经发局以2204-520602-04-01-8067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铜城惠农商贸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其中:检测2250平方米,人员隔离区428.4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仓储1#6075.00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仓储2#3090.90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仓储3#3787.20平方米,综合仓储中心10972.80平方米,办公楼1834.56平方米。边坡治理工程533平方米,道路及广场工程9430.05平方米,室外给排水管网956.0米,室外电力管网882.0米,绿化环境工程4041.45平方米及设备等。
2.3 计划工期:730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范围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投标体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