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氢项目-除沙过滤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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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氢项目-除沙过滤机组(WZ20220706-2337-787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沙过滤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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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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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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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除尘系统\155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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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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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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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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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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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除尘系统\27000m3/h 95% | 2.00 | 台 | 包1-除沙过滤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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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1.9 提供经有资格审计单位出具的2019?2021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须清晰)。 3.1.10 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各项需同时满足。 3.1.11 提供近3年( 2019年至今)至少1份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名称、数量、规格、材质等参数)和正式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附件。 3.1.12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需满足技术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未列明偏差,而投标文件与技术文件要求不同,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否决其投标 3.1.13 商务条款响应: 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交货状态和结算条款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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