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西公司藤县公司国能藤县大黎二期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藤县公司国能藤县大黎二期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66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
国能藤县能源发展 国能藤县大黎风电项目工程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大黎镇,大黎风电项目拟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藤县大黎一期至三期风电场初拟开发容量分别为200MW、200MW、150MW。本次招标项目为大黎二期风电。
藤县大黎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广西梧州市藤县大黎镇北侧及东侧罗猪顶~白竹顶~高山顶一带山脊及山包区域。场址内拟利用区域山顶海拔在380m~800m之间。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0°31"53.96",北纬23°57"36.18",场址中心距藤县城公路里程约101.5km,距梧州市公路里程约133.5km。国能藤县大黎二期200MW风电场工程本阶段初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110m,总装机容量为200MW,大黎风电二期项目200MW与近区规划建设的宁康二期风电场150MW、大黎三期风电场150MW共建一座220kV风电场升压站,大黎二期风电场与宁康二期风电场、大黎三期风电场整合后,共用一期已建设的220kV电压等级接入220kV鳌峰站,长度约34km,导线截面选取2×630mm2。最终接入方案及送出线路投资界面在接入系统专题审查中进一步确定,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确定原则
投标人负责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现场勘察、招标设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后评价,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其设计必须参照《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中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划分及内容进行,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投标人拟通过对场址机位进一步优化选用4.0及以上机型等方式,从项目可研确定的初步选址范围选定不超于50台风机,满足项目开发容量至200MW。
(2)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国能藤县能源发展 国能藤县大黎二期2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完整功能的勘察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工程勘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招标设计、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水保环保及绿化设计、桩基工程设计(包含试桩方案设计)、设计相关的勘察、初设概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业主执行概算、安全专篇、远程系统接入设计配合、竣工图、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及委托方要求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技术咨询及文件等,参加工程地基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达标等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职业病防护和管理做到防护设施“三同时”并按照《职业病防护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人员的防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服务期:30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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