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子科滩镇泉曲村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和鑫询比(货物)2022-009
兴海县子科滩镇泉曲村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已由兴海县“关于兴海县子科滩镇泉曲村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兴政(2022)128号批准,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 受兴海县农牧和水利局委托,对兴海县子科滩镇泉曲村种养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新建青储棚162.23㎡、机械库房353.84㎡、青储窖247.64㎡、围墙137m、大门1樘、硬化地坪200㎡、采购拖拉机2辆、玉米收割机1辆、玉米播种机1台、小麦收割机1台、农用自卸车2辆、打捆机1台、装载机1台、叉车1台。
1.6项目分包:2个标段。
2.采购内容(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建设内容):
标段一 建设内容:新建青储棚162.23㎡、机械库房353.84㎡、青储窖247.64㎡、围墙137m、大门1樘、硬化地坪200㎡。
标段二 采购内容:拖拉机2辆、玉米收割机1辆、玉米播种机1台、小麦收割机1台、农用自卸车2辆、打捆机1台、装载机1台、叉车1台。
2.2交货(工期)期:
标段一工期:140日历天(2022年08月13日-2022年12月30日)
标段二交货期: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2.3交货(建设)
2.5最高限价(控制价):贰佰肆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柒角整(¥2449989.77元)(其中:标段一:¥1125989.70元 标段二:¥1324000.00元,各标段均不得超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标段一资质要求:本次询比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近三年度(2019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只提供成立之后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栏目查询结果。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
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 为准,非 C 级半年内、非 D 级。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记录有效,小型
标段二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D区4号楼2单元2102室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D区4号楼2单元21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合法代表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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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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