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玉科技发展 2022年科研仪器类采购项目(九)
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CG-2022-05810
1.招标条件
深圳市华玉科技发展 2022年科研仪器类采购项目(九)一标段(二次),
2.2招标内容: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台(套)) |
1 | 烟丝结构检测仪 | 1台 | 云南省昆明市 | 34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期限:在接到招标方书面供货通知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须在接到招标方通知5天内完成。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5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所投仪器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非所投仪器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总代理或其经销商出具的代理证明或销售许可或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专项授权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7)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a.以受让或者借用或者涂改或者盗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图章、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
b.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c.行贿或者索贿或者受贿或者接受其他好处;
d.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e.无故放弃中标;
f.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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