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2430700580920048100323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2021年中第二批专卖设备购置项目-FY117废烟机配套设备购置及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2021年中第二批专卖设备购置项目-FY117废烟机配套设备购置及改造项目(第二次)(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湖南中烟工业 常德卷烟厂-2021年中第二批专卖设备购置项目-FY117废烟机配套设备购置及改造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4组FY117废烟机配套设备采购(原有2组和新购2组)及1组辅助处理装置改造、两组FY117废烟机移位、调试等服务。2、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5255860元(含税)。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内(约365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4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名称相同,但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为不同的投标人),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资格要求3.3款本项目不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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