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预热器及配件【22TA053项目乙烯预热器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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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预热器及配件【22TA053项目乙烯预热器招标】(WZ20221013-4801-1355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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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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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预热器\680×1876×312 127901LG-RQ01-0002 Q235B+304 | 108.00 | 套 | 包1-空气预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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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气预热器\691×1865×360 127901LG-RQ01-0001 Q235B+304 | 24.00 | 套 | 包1-空气预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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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气预热器\680×1876×312 127901LG-RQ01-0003 Q235B+304 | 144.00 | 套 | 包1-空气预热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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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供货范围要求: 卖方提供招标所涉及8台裂解炉底部燃烧器用二级空气预热器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和 设备,如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与现有空气预热器出口及燃烧器进风道连接件等,还应包括材料 和设备的试验和检验、包装和运输等不得有偏差。 3.1.7 承诺:1、卖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卖方完全负责;对于专利或专有技术在商务谈判中卖方必须出示相关技术支持证明。 2、由于燃烧器的燃烧状况对裂解炉的正常操作有关键影响,卖方必须书面确认二级空气预热器的投入运行不会对裂解炉的正常运行产生负面影响。 3、设备性能保证:空气侧压降保证:二级空气预热器空气侧的压降应小于30Pa。 3.1.8 业绩要求: 卖方应具有至少5年以上的生产资历,并在国内至少有1家及以上裂解炉或加热炉低温热空预器生产业绩。有3年以上的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1家以上终端用户的使用反馈说明。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投标人资质和设计要求: 1、卖方应单独具有裂解炉或加热炉低温空预器及热源管系布置设计、制造及实验能力。 2、卖方将负责提供招标所涉及8台裂解炉底部燃烧器用二级空气预热器的工程设计,包括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设计、二级空气预热器管道布置建议设计方案及二级空气预热器本体的制造、试验和检验、包装及运输、技术服务以及各种协调工作。 3、空气预热系统应采用无鼓风机的分散式式换热方案。同时投标方应具备分布式节能系统的设计能力,在整个节能管网系统在不通过调节阀调节的情况下,保证各预热器设备的热源流量均匀一致。 3.1.10 不接受技术性能、材质、供货范围、商务付款及合同文本条款负偏差。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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