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天津南港丙烯腈项目1541-P0032-8002-空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天津南港丙烯腈项目1541-P0032-8002-空调系统(WZ20221012-2333-1373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制冷空调配套专用设备 | 1.00 | 套 | 包1-暖通空调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⒍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⒎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三年利润率至少有1年大于0(如2021年财务报告未出,可提供2018~2020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3.1.8 ⒏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9 ⒐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2年12月31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质保期(相应条款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质保期要求以框架协议条款为准),提出偏差否决投标,以上条款投标人须要明确响应; 3.1.10 ⒑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三年内应有化工装置的业绩(2019-2021年),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技术协议。(以此为准) 3.1.11 1.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第5条“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条款中标记星号项★的要求,即:设备能效等级,环保冷媒,设备防护等级,空调制冷量,化学过滤器的过滤效率,抗爆阀抗爆力、气密阀气密性等参数,提供机柜间设备阀门控制方案,供货范围,提供布线及控制电缆详图(供电缆报价),提供风管材料(参照附图); 3.1.12 2. 投标人数字化交付资料的内容及要求须满足本项目业主数字化交付规定,相关规定详见技术文件附件“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 3.1.13 3. 投标人需要按照技术文件及附件“暖通空调平面图”充分考虑空调安装所需要的风管数量及长度,风管的数量及长度需要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