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油田2022年项目用气动调节阀框架协议(WZ20221205-3817-1653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调节阀(含V型球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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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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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控制球阀 | 264.00 | 台 | 包1-气动调节阀(含V型球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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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LOBE调节阀 | 296.00 | 台 | 包1-气动调节阀(含V型球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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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西北油田 停用处理期内。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如以母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须书面说明各分(子)公司负责的具体范围,确保提供法人关键文件具备能力匹配。以母公司名义投标的,可提供子公司的相应证书。 3.1.8 如投标人确不具备订单签订及现场服务条件的,可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制造商是本次投标主体,允许制造商唯一授权的服务商执行框架协议项下订单。服务商需取得针对此招标项目的独家授权。投标产品不得贴牌或外加工。(须提供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和名单) 3.1.9 投标人须为阀门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涉及投标阀门阀体的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扫描件及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证书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覆盖投标包段阀门。 3.1.10 投标产品必须进行低泄漏性认证(IOS15848-1 或TA-Luft 认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1.11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认证机构机构网站查询截图) 3.1.12 投标人须提供阀门附件电子式产品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扫描件,防爆等级应不低于ExdIIBT4,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 投标人必须提供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扫描件)(电磁阀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3 投标人须有投标品牌气动调节阀三年(2019.10-2022.10)石油石化行业国内累计2000台及以上销售业绩以及近三年(2019.10-2022.10)石油石化行业国内低温调节阀(温度零下100℃及以下)300台及以上销售业绩(包含最终用户为石油石化行业的业绩)。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以及属于石油石化行内的业绩证明资料(如需),包含用户单位、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技术协议(如有)等。 3.1.1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具有阀门及执行机构成套能力,对成套后产品质量负全责,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5 投标人须承诺:若入围,技术附件中“公用工程单元、公用工程单元、热工单元”用气动调节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交货;技术附件中“凝液回收单元”用气动调节阀(除三通和轴流阀)在2023年5月15日之前交货。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6 投标人或其服务商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并承诺当业主通知供货商需要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必要时,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供货商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7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的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分供应商按照中石化要求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已完成评价或认证投标人可不承诺,须提供相关证明)。 3.1.18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确不具备订单签订及现场服务条件的,可由授权服务商执行框架协议项下订单。(2)授权服务商应具备现场服务能力,熟悉中石化业务操作模式。(3)授权服务商必须是唯一的。一家服务商不得代理不同制造商产品。(4)服务商在中石化开展业务,近五年不存在质量和诚信问题被物资装备部通报处理。(5)如出现由于服务商供货影响保供问题,中标商应积极协调并形成长期解决方案。(6)中标商(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已签署的完整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及附件。(7)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报授权服务商名称在执行期间不做调整。(8)制造商应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接受授权服务商作为投标主体投标。(9)中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有效期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本次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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