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2203N12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中牟邮件处理中心二期邮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已由业主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项目预估总金额690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新建邮政物流县域仓配中心。利用现有场地新建邮政物流县域仓配中心,建设面积2400平方米,主体结构地上一层,建设结构形式门式刚架,高度11.3米,东西长90米,南北宽26.7米。
2.3建设
2.5招标范围:业主中牟邮件处理中心二期邮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各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工期及服务期限 |
一标段 |
施工标段 |
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 |
工期: 150 日历天 |
二标段 |
监理标段 |
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编号:一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
3.1.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均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1.7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近 3 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