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电厂2023~2025年燃料接卸、码头管理和设备维护及华通侧码头对外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25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南通电厂2023~2025年燃料接卸、码头管理和设备维护及华通侧码头对外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项目分为五部分内容,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委派人员负责华能南通电厂燃料接卸和码头管理,负责江苏南通发电 燃料接卸和码头管理,负责华能南通电厂码头侧设备维护,负责苏通电厂码头侧设备维护,承租华能南通电厂直接输煤码头空港时段进行装船过驳。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南通电厂2023~2025年燃料接卸、码头管理和设备维护及华通侧码头对外租赁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南通市
2.5 计划工期: 36个月,2023年01月01日0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2.6 招标范围:燃料接卸和码头管理的合同由苏通电厂与中标联合体成员自行签订。
燃料接卸和码头管理和设备维护和码头设备维护的合同由华能南通电厂与中标人签订。2023全年、2024全年、2025年的合同每年度一签,招标人需按照《华能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上一年度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签订当年合同,若测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不予签订合同。
承租华能南通电厂码头空港时段进行海轮转驳作业的合同由华能南通电厂与中标人自行签订。合同一次性签订36个月,招标人需按照《华能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上一年度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合同,若测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具备有效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具有累计三年及以上火电机组输煤系统常年维护的合同业绩;或具有累计三年及以上的港口设备(至少包含卸船机或门座式起重机)常年维护的合同业绩;合同必须是投标人与业主方直接签订的,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港口装卸相关服务的业绩,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能反映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每年装卸累计总量均不低于300万吨/年;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5) 燃料接卸及码头管理分项报价最高限价为649万元/36个月;
燃料接卸及码头管理分项报价最高限价为1948万元/36个月;
码头设备维护分项报价最高限价为442万元/36个月。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