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城乡智慧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义市城乡智慧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市发改字【2022】2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义慧通智行科技服务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充电站81个,建设运营管理中心150平方米、建设智慧新能源运营管理平台1套及充电装配套设施。装汽车充电桩设备终端445个、2轮电瓶车充电桩16套、换电柜16套、电缆铺设3152米、安装休息室8个、车位车档/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场站照明81套、2轮电瓶车换电电池128只、高压配电设备81套:休息室设备(自助售货柜16个、共享按摩椅40台、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14175.4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或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决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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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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