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机公司D13-进口载人绞车年度框架(WZ20221117-2003-1698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口载人绞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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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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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气动绞车\MR150KA-1CE 0.15t | 2.00 | 台 | 包1-进口载人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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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载人绞车\OMR 1.0 GP6 1t | 2.00 | 辆 | 包1-进口载人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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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载人绞车\FA150KGIMR12M1W1 0.15t | 2.00 | 台 | 包1-进口载人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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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载人绞车\FA2MR24MK1G 1445KG | 2.00 | 台 | 包1-进口载人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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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气动绞车\LS2-600R 0.6t | 2.00 | 台 | 包1-进口载人绞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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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商代理授权书或销售授权书,未提供的否决投标资格。 3.1.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三年内前期合同中的证件(原产地证明、报关单、质量证明书),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将被否决。 3.1.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近三年内生产商的绞车负荷能力试验、刹车制动试验报告,未提供或不满足的将被否决。 3.1.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船级社检验证书(如:BV、CCS、ABS、DNV GL)的将被否决。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三年内在石油行业内无销售业绩的将被否决(附销售合同(或订单)以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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