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37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海南公司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起重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
2.2 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扩建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厂内供热能源站。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机组双投。
2.4 标段划分: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设备招标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主厂房汽机侧2台:130/30/5/13/13t;燃机侧1台:450/30/5t桥式起重机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桥式起重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检和验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
2.6 交货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华能南山电厂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具有单钩450T及以上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 具有2个9F级及以上等级燃机项目或300MW及以上等级煤电项目且跨距≥30米、起重量≥150T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