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 威海发电 2023年度厂区主要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40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威海发电 2023年度厂区主要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厂区道路﹑厂前区道路﹑一二三期煤场周边道路的地面日常清扫及冬季分管区域积雪清理,区域内宣传栏、标识宣传牌、垃圾箱的卫生保洁,厂区及厂前区所有垃圾桶及桶周围垃圾的清扫外运,垃圾清运时污染路面应及时处理,三期煤场垃圾池内及其他临时集中堆放地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2.2服务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火力发电厂的保洁或垃圾清运或施工方面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