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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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现发布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学楼等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3 拟派 补充说明: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补充内容:详见附件,请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原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补遗书后果自负。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