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路(杭州路-站北路)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7GC2022SZ8471
一、项目
二、招标人: 安徽大龙湾开发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新圩路(杭州路-站北路)道路项目施工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招标范围: 新圩路(杭州路-站北路)道路项目施工 ;建设 2.项目合同估算价:95021232.70元(含暂列金额2800000元、防疫成本费40000元 )(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
4.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5)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7)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 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 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 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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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