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和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data/company)进行核实。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核实结果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工时间)2个及以上(含2个)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小于600万的海上油气平台改造维修相关项目完工业绩。 (2)业绩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揽完成的服务项目,不接受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的企业业绩。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甲方签字的验收单或结算报告。合同应体现合同首页、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本身无法直接体现合同首页、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