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宜五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岷江路小学迁建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2]7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第五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2〕7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业主:宜宾市第五中学校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综合楼4087平方米,扩建食堂二层1230平方米,总平工程1815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8273平方米,室外铺装及运动场等9884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及设备采购等。 2.4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3年2月5日前完成行政楼主体结构的施工;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停工); 2.6 本次标段投资额:约30236900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工程建安费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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