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20368
一、竞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磐安抽蓄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距磐安县城公路里程约23km,距金华、台州、杭州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28km、143km、190km。电站上水库位于大盘镇园塘林场,下水库位于始丰溪大盘镇安田村与岭下村之间流域,坝址位于安田村下游侧。
项目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为:输水系统:含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尾水隧洞,尾闸井,下水库进/出水口及闸门井,引水、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地下厂房系统:含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500kV出线洞和中低压电缆洞,地下厂房排水廊道、自流排水洞,排风竖井及上平洞;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下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配电房以及辅助设施项目等。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1日开工,2028年5月31日工程完工,总工期66个月。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一公司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 | 吨 | 75000 | 碱含量不超过0.6%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 | 吨 | 40000 | 碱含量不超过0.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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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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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仅作为竞标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66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6.2以上标准均有新标准时以最新标准为准。
6.3 根据本工程主合同要求,水泥材料参考以下厂家品牌或同等质量品牌:虎山水泥、海螺水泥、南方水泥(原产地生产,不允许采用熟料加工厂的产品,必须采用P.O 42.5及以上标号,其中水泥碱含量不超过0.6%)。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包含标的物),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提供近三年竞标响应产品取得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根据工程主合同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盖有鲜章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商证明或与厂家签订的长期供应合同)。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提供2020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同时附提供的合同对应的任一份销售发票)。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