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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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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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德市誓节镇桐?I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茆林村污水管网建设EPC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2195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6日09时30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设计费报价: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元整(¥525000.00) 施工费报价:人民币玖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9698250.00) 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图纸设计45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纸审图期限)、工程建设及附属10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文件质量标准:建筑工程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市政工程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2)施工质量标准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综合得分:92.43分 |
相关证书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皖234192019228、皖建安B(2021)0348340;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NO.00026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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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枫溪港综合工程勘察设计、枫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第五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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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图纸设计45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纸审图期限)、工程建设及附属10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文件质量标准:建筑工程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市政工程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2)施工质量标准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综合得分:88.62分 |
相关证书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G3300134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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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设计单位业绩:2022年鹿城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设计及排查(标段三)、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城区中片截污纳管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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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施工费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万零陆仟伍佰肆拾伍元整(¥11206545.00) 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图纸设计45日历天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纸审图期限)、工程建设及附属10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文件质量标准:建筑工程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市政工程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2)施工质量标准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综合得分:83.10分 |
相关证书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G201400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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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设计单位业绩:新河至东北部片污水输送工程-滨海泵站、塘下泵站设计、松门污水处理厂-东部南片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工程勘察设计 设计负责人业绩:松门污水处理厂-东部南片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工程勘察设计、城南至新建坞根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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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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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国创建筑 、安徽新广建筑工程 、安徽联振建筑工程 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巢北建筑工程 响应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17日-2022年12月20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