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53510-01-PC-PS01-6031-A火灾报警系统(WZ20230117-3605-1898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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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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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报警装置 | 1.00 | 批 | 包1-火灾报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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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7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立即与设计进行技术确认,签署技术协议,并排产供货,不会以没有与买方签署合同为由而拒绝供货,耽误现场工期。 3.1.8 投标商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9 26. ★当偏差项不可接受时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1.10 25.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请购文件的总则(本目录1)、技术要求(本目录2)、特殊要求(本目录3)、 试验与运输要求(本目录4)、要求提供的资料(本目录5)以及附件中的要求(本目录6)有偏差时,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格式见附件6.3.2)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请购文件的要求。 3.1.11 24.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 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卖方有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解决。 3.1.12 23. ★卖方至少无偿提供1套专用安装工具,安装工具至少应包括进口品牌4V电动螺丝刀和18V带冲击功能锂电钻(2电1充,全套安装配件)、数字万用表、多功能工具箱等,1套火灾报警系统维护工具(包括不仅限于:烟枪(二合一)、火焰探测器测试灯、激光对准仪、线性红外感烟探测器调节器、线路测试仪、调试适配器、探测器测试伸缩杆套件、探测器拆装工具、烟头测试气罐)。(卖方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22. ★卖方必须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OPC协议或MODBUS协议等标准接口和协议,所有系统的SDK、数据 库等标准接口,为电视监视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广播对讲系统、安全管控指挥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讯接口,无偿配合第三方进行应用开发调试,实现火灾报警系统与智能工厂、通信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直至项目通过验收为止。(卖方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21. ★卖方所提供的硬件(除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第三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指导安装、现场测试、配合系统消防验收,直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套系统运行负有完全责任。(卖方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20.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接线。且柜内、箱内线路属于供货商无偿供货范围,设计院不负责开料。 3.1.16 19.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工厂验收前(FAT),提交各单元消防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及各单元图形工作站画面设计文件给设计院确认,文件中的数据和图片从软件中直接生成或截图。 3.1.17 18. ★卖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本系统提供数据上传接口,将报警/故障信息等数据提供给其它电信系统,同时可接收其他系统的时钟同步信号,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电信系统的时钟同步。 3.1.18 17.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且出具承诺书。 3.1.19 16. ★卖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按照请购文件1.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3.1.20 15. ★消防联动电源必须能显示主电源、备用电源(蓄电池)的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和备电(蓄电池)电量,同时必须通过光缆将电源各种工作状态传输给上位机。并支持上位机的远程控制及管理。 3.1.21 14. ★多台消防广播主机间必须能互联互通。 3.1.22 13. ★消防 3.1.23 12.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处理单元能接入的感温电缆长度必须不小于1200米(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 3.1.24 11. ★防爆声光报警器必须为室外型,喇叭声压级不低于110dB,上述要求必须在检验报告内体现。防爆声光报警器外观为半球型并且球面顶部高于灯底座5cm以上。 3.1.25 10. ★阻燃耐火加 喷水电缆必须取得第三方防喷淋检验报告,所检测项目的符合BS6387:2013或BS8491:2008标准要求。 3.1.26 9. ★24V消防联动用继电器必须具备带有开路/短路/电源诊断线路监测功能。24V消防联动用继电器的输入电流必须与火灾报警多线联动盘输出电流匹配。 3.1.27 8. ★防爆火焰探测器必须具有Exida或TUV或FM的SIL2认证及FM(3260)认证。 3.1.28 7.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功能模块必须选用具有FM(3010)或VDS(EN54)认证的设备。 3.1.29 6. ★卖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管理平台等,必须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不可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3.1.30 5.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必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证书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3.1.31 4. ★卖方必须取得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系统控制器、消防 3.1.32 3. ★卖方提供的各类电信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33 2. ★卖方必须具有有效的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34 1. ★卖方必须提供至少两家国内20套以上网络节点(火灾报警控制器、图形工作站、网络控制器)组网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签署盖章页等。 3.1.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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