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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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63,00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驿盾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外包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驿盾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外包项目至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收到如下提问,现就以下问题进行答复。 问题1: 第3.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监控值守服务许可证》,行业主管部门只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无监控值守服务许可证。请更改。 答复1: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1日重庆市 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发布更正公告,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监控值守服务许可证》的内容全部统一更正为《保安服务许可证》。请至重庆市 网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问题2: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驿盾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要求中第五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中5.4.3.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按(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等劳务成本金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保安行业的特性,请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开票方式予以调整。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答复2: 驿盾公司与对方单位只存在业务外包合作关系,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问题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3 商务得分 相关资质”中要求“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得2分。”该项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该资质条件属于人才中介类型机构或项目所需,本次招标项目为外包项目,根本用不上此资质,将该资质作为加分项是否恰当,能否修改为与该项目相关资质“劳务派遣许可证”。 答复3:按招标文件执行。
已发出招标文件与答疑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答疑文件发布为准。 特此回复!
日期:2022年12月2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