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后通段)35kV GIS与继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3349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后通段)35kV GIS与继电保护装置采购项目(3349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三号线南起顺德港站(原顺德客运港站),北至佛科院仙溪校区站(原科技学院站),途经大良、伦教、北滘、佛山新城、文华路、季华路、南海大道、文昌路、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狮山大学城,线路全长69.5km,是联系中心城区与大良容桂组团、北滘陈村组团、狮山组团的骨干线。
三号线共设37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3座。全线设置1段2场,分别为狮山车辆段、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设4座主变,分别为夏园主变、岳步主变、文昌主变和博爱路主变。
首通段包括正线22座车站,设有15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及7座降压变电所;段场包括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共2个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主变包括夏园主变、岳步主变。
后通段包括正线14座车站,设有10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及4座降压变电所;段场包括狮山车辆段1个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主变包括文昌主变、博爱路主变。
2.3 计划交货期:
计划交货期不迟于2023年9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设备交货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应在预定交货期前2个月通知卖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首通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及狮山车辆段、博爱路主变的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及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的设备质保服务;后通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的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及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的设备采购、质保服务以及全线随机附件、专用工具采购,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27万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35kV GIS组合电器设备的制造商。
4.3拟投货物35kV GIS组合电器设备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 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一条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800万元国内已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5kV项目电压等级的GIS组合电器设备的供货业绩。
注:(1)“完成过”是指所承担的设备供货已完成并开通运营(含试运营)。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③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④开通运营(含试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