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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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4.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2023年1月5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1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5日8时30分;4.2.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9时30分; 2、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初步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中第6条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评审依据: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承诺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