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电力技术公司2023年仪器设备校准、检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A、B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所投标包的资质、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各标包的要求。两个标包分别进行评审和授标。
A包为黄河电力技术 计划校准、检定试验/监测仪器仪表共1019台/套/块,其中高压室171台,电测热工室116台,化学室133台,金属水机室102台、大坝监测179台/套/块、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及光伏组件检测318台/套/把/个/块,其中计划检定的仪器仪表89台,计划校准仪器仪表930台,仪器仪表分布于西宁实验楼、班多、羊曲、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等电站实验室,校准、检定仪器仪表清单和属地详见附件一。
为保证电力技术公司仪器仪表量值溯源,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有关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4.4.3设备管理要求,需委托专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试验仪器仪表进行校准/检定,并出具相关证书。
B包为电力技术公司大坝安全监测仪器计划检定的仪器共116台/副,仪器仪表分布于西宁、境内各水电站,校准仪表清单和属地详见附件二。
根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 1558-2016)5.1.3在监测仪器设备使用的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监测仪器设备可投入使用。为保证电力技术公司大坝安全监测仪器仪表量值溯源,确保仪器仪表运行状态良好、测量数据准确,需委托专业的计量技术机构,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大坝安全监测仪表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相关证书或报告。
1.2 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电力技术 试验、监测仪器仪表、土建质量检测及光伏组件检测仪器仪表的校准、检定服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
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B包:电力技术 大坝安全监测仪器的检定服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二。
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A包:
(1)负责校准、检定高压室试验仪器仪表171台,其中校准171台、检定0台,属地位于西宁实验室;
(2)负责校准、检定电测热工室仪器仪表116台 ,其中校准60台、检定56台,属地位于西宁实验室;
(3)负责校准、检定金属水机室仪器仪表102台,其中校准89台,检定13台,属地位于西宁实验室;
(4)负责校准、检定化学室仪器仪表133台,其中校准119台,检定14台,分布于西宁实验室、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积石峡等电站实验室;
(5)负责校准、检定化学室仪器仪表133台;
(6)负责校准大坝安全监测仪表179台/套/块;
(7)负责校准、检定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和光伏组件检测仪器318台/套/块,分布在西宁和羊曲实验室;
(8)仪器仪表清单详见附件一;
(9)仪器仪表详细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
(10)出具国家法定计量机构证书或具备相应能力附表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证书。
B包:
(1)负责检定大坝安全监测仪器116台/副,共计8种类型;
(2)仪器仪表清单详见附件三;
(3)仪器仪表详细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4)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仪器仪表进行检定,并出具相关证书或报告。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A包:
项目实施
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1年,具体校准、检定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B包:
项目实施
项目工期:暂定工期为1年,具体校准、检定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 黄河电力技术 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A包: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仪器仪表计量校准、检测服务企业,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为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或具备相应能力附表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投标人检测能力覆盖本单位所需校准仪器设备60%及以上。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上述相应能力。
B包:投标人须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国家(或者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依据国家现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相关计量仪器检定或者校准的证书,并具有国家级测绘仪器型式评价实验室资质。
投标人检测能力覆盖本单位所需校准仪器设备70%及以上。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上述相应能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A包项目技术团队有CNAS认可职业资格书及10人及以上注册计量师等技术等级证书,持证上岗。
B包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为投标人在册人员。
1.4.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仅A、B包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
1.5业绩
A包: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期近五年内,已完成技术监督试验仪器、土建工程质量检测仪器和大坝内观监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检定三个专业至少各一项,共三份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B包: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期近五年,已完成1项大坝外观监测仪器校准或检定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招标公告在项目信息网、 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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