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 数字化调香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备案〔2022〕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中烟工业 数字化调香工程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按照《烟草行业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烟草行业工程审计实施细则》国烟审(2020)180号文的要求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
①委托服务范围内工程概算审计、工程预算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②委托服务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背靠背编审,相关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审核,回标、完标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工作。
③委托服务范围内合同的审查。
④委托服务范围内工程洽商、工程变更、材料和设备核价、合同价款调整和索赔等事项的计算或审核。
⑤对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款项支付进行审计监督(超出委托服务期限的质保金支付除外),建立审计工作台账动态反映资金使用状况。
⑥参与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和工程竣工验收。
⑦审计委托服务期限内发生的有关保修、返修的内容和费用。
⑧审计监督委托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效益性,提出审计服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⑨编写竣工结算总体报告、配合招标人开展竣工决算工作。
⑩其他与投资控制有关事项的咨询、审核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湖南中烟工业 审计部,项目通过国家局整体竣工验收为止(约1440日历日)。
2.3招标项目投资:约429.1万元(含税)(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如投标人是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不提供。)
②投标人须提供其 ③ ④项目团队包含在公司后台提供服务和现场派驻人员组成。现场跟踪审计团队包括1名 ⑤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⑦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⑧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详见外网招标公告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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