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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9     浏览:0    
核心提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项目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范围: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项目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2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境内的海勃湾区,电站距乌海市公路里程约 16km,距呼和浩特、包头市直线距离分别为 441km、 283km,之间均有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相通。包兰铁路从乌海市经过,对外交通方便。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 1200MW,安装 4 台单机容量 300MW 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供电范围为内蒙古电网,建成后在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任务。同时根据系统需要配合新能源电源运行、适时储能。本工程属一等大( 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 1 级建筑物设计。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上水库位于甘德尔山中北段西侧、骆驼峰东侧的一条东西向冲沟中,正常蓄水位 1638m,死水位 1609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 871 万 m3。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全库防渗处理。上库布置一座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45m,坝顶长度 2308m。
下水库库址白石头沟,正常蓄水位 1225m,死水位 1187m,总库容 826 万 m3。下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坝、副坝及排泄洞。主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位于库盆西侧下游沟口处,最大坝高 71m。副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位于库盆东南侧上游沟口处,最大坝高约40m,坝顶长度 91m。排洪洞兼作施工期导流隧洞,断面尺寸为 7.0m×9.0m,城门洞型,长 1226.81m。
水道系统由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事故闸门井、高压管道、引水岔管和高压支管、尾水支管、尾水事故闸门室、尾水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尾水检修闸门井和下水库进/出水口组成,水道系统总长约 2461.5m。引、尾水主管均为一管两机布置,高压管道主管管径4.8m,引水支管内径 3.4m;尾水隧洞洞径 8.8m。
地下厂房布置于输水系统的中部位置,厂区建筑物包括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交通电缆洞、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出线平洞和出线竖井、排风平洞和排风竖井、地面排风机房、排水廊道和地面 GIS 开关站等。
2.2 交通
( 1)公路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境内的海勃湾区,上水库位于甘德尔山中北段西侧、骆驼峰东侧的一条东西向的冲沟中,下水库位于黄河东岸甘德尔山西侧的白石头沟内。下水库可通过修建永久公路搭接 G110 国道、 G109 国道、 S215 省道、人民南路(甘德尔景区道路)等通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同时 G6 京藏高速从工程区附近经过,于海勃湾区、海南区设置出口至 S215、 S217 省道。 G18 荣乌高速在乌海市南部与 G6 京藏高速交汇。下水库坝址距铁路乌海北站公路里程约 27km。
目前,本工程负责设计、建设的 Y1 号公路(连接对外交通甘德尔山景区公路)正在筹划实施,目前不具备通行条件。本标段进场道路具备一定通行条件的有 3 种方案。 2 种方案为工程区西侧由国道 G110 岔口东行,下穿包兰铁路后,沿现有道路行至本标段施工区,其中,南侧培训基地正对的铁路下穿涵洞限高 3.9m;北侧包兰铁路桥桥洞下,有简易临时公路通行,该部位桥梁下部净空较高,满足通行大型车辆的条件,但该部位同时为白石头沟下游行洪通道,需注意汛期通行安全。第 3 种方案,包兰铁路东侧第 1 条南北向的现有公路,北侧接 S215 公路, S215 在交叉口处向西连接国道 G110;该南北向公路南侧在党校附近,有简易公路向南连通至工程区西侧现有道路通往本标段施工区。
( 2)铁路
国家干线铁路包兰铁路从乌海市经过,乌海距呼和浩特市铁路里程 725 公里,距银川市铁路里程 150 公里,距辽宁省盘锦市铁路里程 1751 公里,距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里程 2414 公里。距离工程区较近的铁路转运站有包兰铁路的乌海站、乌海西站、乌海北站。乌海站位于海勃湾区,客货二等站,乌海西站位于乌达区,为客货一等站,乌海北站位于海勃湾区,为货运三等站。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及运行标,招标范围如下:
( 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负责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的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设计、施工详图设计、土建工程施工、生产设备及电气设备采购和安装。负责转存料场的回采及运输。负责该加工系统的生产调试、试生产、生产运行及管理,保证生活生产废水处理、施工区粉尘、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控制等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并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格的成品砂石骨料和成品沥青混凝土骨料。工程完工后,按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在生产运行期,砂石加工系统及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所有设备的大中修、日常设备维修及更换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
1)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土建施工:基础土石方开挖和填筑、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场内道路、转存料场、供排水系统、防洪安全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半成品及成品料仓,输送机系统、车间及办公生活设施等施工;
2)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设备安装:生产设备、供水设备、废水处理及试验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安装及金属结构的制造安装;
3)供电系统: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供电电缆、变压设备、启动盘柜、照明设施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采购、验收及安装,接地系统的施工等;
4)信号及通讯系统:施工区对外对内联系的信号及通讯系统施工等;
5)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的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等;
6)上述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所有项目的设计:系统的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及计算、土建设计及计算、技术说明、场地布置、场内交通、生产设备布置及全部施工详图设计(包括开挖、配筋、浇筑、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和安装)以及现场施工放样图等;
7)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必须满足高峰期和冬季施工所需的供料要求,做好产品检验、生产设备维修等,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合格的成品砂石骨料和沥青混凝土骨料。
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按监理人规定期限,拆除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及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负责承担工程施工建安及运行期所需的以下施工工厂、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应承担以下辅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 1)施工临时交通(含施工便道及辅助场地); 2)施工供电; 3)施工供水; 4)施工供风; 5)施工照明; 6)施工通讯; 7)砂石料的供应; 8)混凝土骨料生产; 9)运行期配水系统; 10)施工机械修配和小型综合加工厂; 11)仓库和堆、存料场; 12)临时生产办公及生活设施; 13)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弃渣及防护措施、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场地清理、施工区粉尘、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控制等); 14)材料试验室; 15)施工期、运行期砂石加工系统和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及转存料场场地防洪措施。
( 3)辅助设施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
本项目中标人在本合同建设和运行期间,为其他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方便。
本项目中标人负责修建由 Y1 号公路至砂石加工场地内各部位(如受料仓)的场内道路;并无偿提供给上水库工程与引水系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标( WH/C1)、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工程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标( WH/C2)和下水库工程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标( WH/C3)使用。
2.4 工期要求
建设及运行进度要求:砂石加工系统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 2023 年 10月 1 日具备正式生产条件, 2028 年 11 月运行结束。根据水文气象条件, 12 月、 1 月、 2月各月平均气温依次为-6.6℃、 -8.8℃、 -4.4℃,每年 12 月~次年 2 月系统停工。下水库沥青混凝土骨料二次加工系统生产运行时段为 2025 年 6 月至 2027 年 6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2)业绩要求:自 2018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 1 项已完成的系统处理能力 250t/h及以上规模的砂石骨料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项目的业绩,须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 3)项目经理: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1 项担任项目经理的已完成的砂石骨料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的类似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及当期任命文件等;
(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 2019 年-2021 年)财务报告;
(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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