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酒泉、玉门风电公司2023年风电机组大部件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酒泉、玉门风电公司2023年风电机组大部件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干北二场共安装133台东气1.5MW风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70米;桥湾三场共安装67台华锐1.5MW风电机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80米;桥湾四场共安装126台风电机组,其中101台华锐1.5MW风电机组、25台海装2.0MW风电机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80米;安二二场风电场共安装200台风电机组,其中50台2.0MW海装H102-2000L风电机组、50台2.0MW东汽FD93B风电机组和100台2.0MW上海电气W2000C-99-80风电机组,风机轮毂中心高度80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拟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干北二场、桥湾三场、桥湾四场、安二二场风电机组大部件更换工作。
采购范围:
干北二场3台东气风机发电机更换、3台东气风机齿轮箱更换工作;
桥湾三场2台华锐风机发电机更换和2台华锐风机齿轮箱更换工作;
桥湾四场4台华锐风机发电机更换和1台海装风机发电机更换、3台华锐风机齿轮箱更换和1台海装风机齿轮箱更换工作;
安二二场1台海装风机发电机更换和1台上气风机发电机更换、1台海装风机齿轮箱更换和1台上气风机齿轮箱更换工作;
风电场内风电机组发电机等大部件的安装和拆卸,施工范围包括现场设备吊装、设备装车转运及设备安装和拆卸。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风电机组整机吊装或风电机组大部件更换吊装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必须附有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日期、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