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6-SG-12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邹县发电厂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建设(含规划设计)项目建安施工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本期工程新建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一座,一层建筑内布置全自动制样间、全自动无人化验间、智能验收中心、离线归批系统、人工制样室、弃样间、配电室、卫生间等;二层建筑内布置智能存样室、备品备件室、人工接样室、人工化验区域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SG-12401 建安施工 包括土建结构、装饰装修、上下水、消防、设备安装(电缆敷设、供电盘柜安装等)、建筑电气(照明、插座、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安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12月-投标截止日期)必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等。 8.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