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镇海基地二期|0217称重仪4台(WZ20230221-3827-106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称重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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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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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称重系统\0-250T 0.1% | 1.00 | 套 | 包1-称重仪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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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称重系统\0-150T 0.1% | 1.00 | 套 | 包1-称重仪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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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称重系统\0-15T 0.1% | 1.00 | 套 | 包1-称重仪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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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称重系统\0-60T 0.1% | 1.00 | 套 | 包1-称重仪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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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询价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 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 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 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7 本次投标报价需包含数字化交付费用。若未单独列出此部分费用,视同总价包含此部分费用。数字化交付要求详见附件。 3.1.8 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这三个报表需有审计单位印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9 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进口产品(原装进口或进口品牌国内独资),当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时,应承诺提供原产地证明,并在供货时提供。进口品牌代理授权要求如下: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的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 3.1.10 标方提供的称重仪在国内外的加氢催化剂储罐、料斗等类似工况下, 五年内至少 一套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可核实业绩(每套业绩中均需包括不低于 100 吨,要求每个合同数量不少于 8 台)。 投标商应提供清晰的完整技术协议及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 (包括数据表、 签字版技术协议等技术文件)及合同使用方的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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