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双江公寓公租房项目室外工程已由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108-610161-04-01-798094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发展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公租房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75064.42平方米;
2.2 项目 ;
2.3 项目投资总额:519301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标段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4.1 请申请人于 2023年02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02月12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西北信息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 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