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基地二期4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CEMS系统招标采购(WZ20230307-3809-128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EM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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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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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02:0-25vol% SO2:0-1200mg/Nm3 NOx:0-400mg/Nm3 CO:0-1000mg/Nm3 颗粒物:0-300mg/Nm3 1级 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反吹 | 1.00 | 套 | 包1-镇海基地二期4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CEMS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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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02:0-25vol% SO2:0-1200mg/Nm3 NOx:0-400mg/Nm3 CO:0-1000mg/Nm3 颗粒物:0-300mg/Nm3 1级 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反吹 | 1.00 | 套 | 包1-镇海基地二期4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CEMS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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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02:0-25vol% SO2:0-1200mg/Nm3 NOx:0-400mg/Nm3 CO:0-1000mg/Nm3 颗粒物:0-300mg/Nm3 1级 隔爆型 分析小屋+正压防爆柜+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反吹 | 1.00 | 套 | 包1-镇海基地二期4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CEMS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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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分别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招标技术文件承诺书》和《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必须提供),如不提供,即视为废标。 3.1.7 投标技术文件中应说明分析仪及其附件在国内及国际的防爆认证的情况,并出具满足防爆等级要求的CCC认证证书。 3.1.8 卖方所提供的VOCs、CEMS系统产品型号需经中国环境保护产品 CCEP 认证,取得有效期内的适用性认证检测,其中VOCs(非甲烷总烃)、SO2、氮氧化物、氧含量、颗粒物分析仪等仪表投标型号与环保认证上的型号一致。 3.1.9 供货方提供的VOCs和CEMS产品型号必须有良好的使用业绩,近5年内在国内石化企业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家,VOCs和CEMS产品供货数量均不少于6套。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前,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应用装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分析仪的防爆等级必须不低于规格书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本体需具有防爆安全性并通过原厂的安全检验认证,防爆等级应应不低于 Zone 1 IIB+H2 T3 ;卖方应提供投标主体产品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 NEPSI 或 CQST 或 PCEC 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 等。 3.1.11 VOC技术参数:VOC重复性≤±2%F.S;分析周期:≤2 min(非甲烷总烃);最低检测限:0.1mg/m3(非甲烷总烃) 3.1.12 VOC、SO2/NOx、颗粒物分析仪需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分析仪性能指标应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同时满足宁波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80号的技术指标要求。 3.1.13 NOX的测量,NO和NO2优先采用直接测量;也可采用转化器NO2转化成NO,但需提供环保认证检测报告中具体转化器转化率的测评数据,转化效率必须达到95%以上,并提供转化器的评定型号(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未提供相关转化率测评数据的产品视为不满足NOX测量要求。 3.1.14 分析房内除分析仪器外的所有用电设备、空调系统、配电及辅助系统等均采用隔爆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IICT4。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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