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6-23001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水电六局华东建设 、中电建物资 宁波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商河县西城高中学校项目1标段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城区,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为西校区学生宿舍、西校区文体中心、食堂及地下车库;东校区学生宿舍、东校区文体中心、食堂,建筑面积约54420.4㎡。
2、竞标范围:本次竞标是采购物资的供应、运输(含泵送)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46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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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4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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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40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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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54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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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13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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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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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9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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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采购的具体数量以所签订合同为准),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竞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竞标报价为价税分离报价,税金不计入竞标总价。
4、交货时间: 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下旬至工程施工结束,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
5、交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竞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
(1)甲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电建集团财务公司承兑汇票/E信通/云信/电建融信等方式向乙方付款。如甲方支付汇票,汇票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提前贴现,乙方自行承担贴息费用。
(2)采用先款后货、按月结算。甲方编制月度采购计划,依据采购计划预付材料款,乙方收到货款后按月度采购计划进行供货,月度采购计划与实际供货之间差额,在下一结算周期内进行调差。
(3)结算周期:上月19日至本月18日。
(4)乙方于每月21日前持本期供货《材料验收单》到甲方办理当期结算;结算完成后,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期结算材料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若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则付款时间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竞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