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2022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3年2月14日
招标编号:PCZH2023ZB--014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贵州分行”或“开行贵州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预算金额:19.31 万元。 4.项目概述: (1)主要内容:结合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配置办公家具一批,满足员工日常办公需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交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投标人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期5天,具体运输、安装时间由招标人通知。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项目预算:不超过19.31万元。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特定资格条件:无。 6.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汇招标文件费用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购买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鲜章(使用上述复印件只做为留存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3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13层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9.开标时间及 10.本项目公告在《 》和《贵州省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