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都医养产业项目(一期)-蒜都医养金南颐养院(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4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蒜都医养产业项目(一期)-蒜都医养金南颐养院(施工) | |||||||
项目地点 | 金乡县王丕街道金司路东侧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蒜都医养产业项目(一期)-蒜都医养金南颐养院(施工),位于金乡县王丕街道金司路东侧。用地面积10132㎡,总建筑面积10210㎡,建设内容包括康复、康养中心建筑面积10100㎡,门卫39㎡,厕所6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招标范围 | 包含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蒜都医养产业项目(一期)-蒜都医养金南颐养院(施工),位于金乡县王丕街道金司路东侧。用地面积10132㎡,总建筑面积10210㎡,建设内容包括康复、康养中心建筑面积10100㎡,门卫39㎡,厕所6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资估算额:3672.56288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已落实 | 批复(备案) 总投资额 | 547244900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36725628.86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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