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银川市第四十三中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3】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风雨操场、看台、餐厅、宿舍楼、门房及测温通道、室外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列所有监理内容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两个监理标段。一标段为总图范围内标段分割线以南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括规划范围内的1#教学楼、7#餐厅、8#女生宿舍、9#男生宿舍、10#门房及测温通道、围墙(全部)及分割线以南所有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37582.8平方米;二标段为总图范围内标段分割线以北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括规划范围内的2#综合楼、3#实验楼、4#教学楼、5#风雨操场(含地下车库)、6#看台及分割线以北所有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围墙除外),总建筑面积29216.7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级)资质,二标段: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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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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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