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业绩要求(开标时须对所有业绩进行公开):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布草洗涤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年度协议累计订单金额不少于5万元。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期限、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单、不低于5万元的历史发票)。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