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2023-2025年
辅助技术服务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93-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2023-2025年辅助技术服务劳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外包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服务团队,遵守和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外包服务范围:技术研发和设计业务、项目现场实施和调试业务、车辆驾驶服务及车辆安全管理业务和管理服务团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 本次招标为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2023-2025年辅助技术服务劳务外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备在北京市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