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9/22-QT-017)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02月04日至2024年08月03日,1年6个月期,18个月。(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9/22-QT-01701 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 1、根据煤场管理人员要求,对燃料、脱硫剂、炉渣等进行接卸掺配,煤场燃料、脱硫剂、炉渣等进行堆放收边、整形;2、给原煤仓、筒仓上煤、燃料掺配、炉渣掺配,脱硫剂掺配、倒运、大块煤及矸石破碎的给料作业等其它相关工作;3、冬季清理拉煤车辆底部粘煤作业;4、完成厂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500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脱硫剂、炉渣等接卸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燃料或脱硫剂或炉渣接卸项目不少于一个的服务业绩。 9.与厂内有煤炭运输、煤炭供应合同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