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料回收加工(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料回收加工(环保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已由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211-520383-04-05-11076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0亩(约200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67㎡,其中 1﹟、2﹟颗粒生物燃料生产车间均为4492㎡、原料仓库1400㎡、原料棚1856㎡、成品仓库1400㎡、生物燃料炉具组装车间1236㎡、综合办公楼 1823㎡、食堂及宿舍楼828㎡、变电室、维修车间、门卫等其他公用设施540㎡;另建设道路及广场等硬化区域1411㎡;绿化2804㎡。购置相关生产、质检等设备286台/套。 项目达产年产品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8.4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系列产品,配套组装生物燃料炉具6800台(套)。
2.3总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为12751.82万元。
2.3建设工期为:12个月(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保修。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3拟派勘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 投标确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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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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