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推广实施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采购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 2.1.2项目编号:HBHJ2302-01-18 2.1.3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1.4工期:2023年8月31日前实施完毕 2.1.5质量保证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6运维服务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7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本项目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统一招标,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以及下属3家烟叶产区市公司分别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作为当事人的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2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8日9时00分到2023年3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含股东信息)(查询页加盖公章); ④提供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不良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 地点为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 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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